【黃之鋒被DQ】參加區議會選舉 點先入到閘?
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參選今屆區議會選舉,於南區海怡(西)選區出戰。黃之鋒10月初報名後,多次接獲南區選舉主任馬周佩芬來信,要求黃之鋒解釋個人政治立場等問題,黃書面回覆後仍未有回音。上星期,政府宣布馬周佩芬因病請假,由油尖旺選舉主任蔡亮兼任南區選舉主任。直至今日(29日),蔡亮正式通知黃之鋒的提名無效。
入閘有咩資格?
要成為區議會候選人,必須年滿21歲、已成為選民、提名前居港滿3年,以及沒有因精神健康障礙或犯罪被判監等理由,而喪失投票、獲提名或當選的資格。參選者亦要得到10名選民簽署提名,並且交出3000元選舉按金。如果得票少於總票數5%,按金將會被沒收。
確認書表明擁護《基本法》
由2016年立法會選舉起的多次選舉,參選人需要簽署確認書,以證明他們明白《基本法》內容。根據文件,參選人亦要在報名表格聲明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政府。至於候選人能否「入閘」,全由選舉主任決定,選管會表明「無權並一向沒有參與」。
被DQ不只黃之鋒
本屆區議會選舉共收到1104份提名表格,當中6人中途退選,另有8人被裁定提名無效,包括黃之鋒,以及曾參選立法會新界東補選的趙佩玉。暫時已知所有選區未有候選人能自動當選。
資料來源︰選舉事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