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英豪等3人涉行賄案 排期17年2月審

黃英豪。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52歲)、徐傳順(61歲)及金融證券界名人尹應能(62歲),涉嫌在重組上市公司海域化工(即香港資源的前身),以及收購金至尊珠寶五家附屬公司期間,向一名執行董事提供一份顧問服務合約,作為利益涉嫌行賄,黃英豪更被加控在收購金至尊時,涉嫌向該執行董事提供利益,即以180萬元認購1500萬股香港資源一元優先股認股權作為報酬。 案件今正式轉介高院,排期於17年2月20日開審,預計審訊長達30日,由法官陳慶偉主審。 法庭記者:廖卓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