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緯汶涉非禮女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 案件周五再訊

南方民主同盟」主席龍緯汶涉嫌非禮兩名女童及製作兒童色情物品,被控猥褻侵犯、向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等5罪,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押後至星期五再訊,他沒有申請保釋,繼續還柙警方看管。 報稱任職社工的44歲被告龍緯汶,在庭上聽取控罪後表示明白,由於其中一名涉案女童要進行認人手續,案件可能出現第3名受害者,警方需要為她錄取口供,控方申請將案押後處理。據悉,警方在被告的手提電話中發現有第3名女童的照片。 控罪指,被告於本年3月某日和4月26日,兩次在旺角塘尾道永利工業大廈猥褻侵犯女童X,兩項向年齡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則指,被告分別於2017年某日和去年11月4日,於泳池更衣室和荃灣象山邨住所犯案,受害人包括另一名女童Y。至於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的控罪,指被告今年5月17日在住所,管有19張兒童色情照片以及一段兒童色情影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