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鳳冰室」無牌經營罰萬九

藝人林子善開的懷舊茶餐廳「龍鳳冰室」,今於東區裁判法院被票控「無牌食肆(小食食肆)」,公司代表在庭上承認4張傳票,共被罰款1萬9千3百30元。 被告為龍鳳國際飲食管理集團及龍鳳冰室,被控於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分別在大坑浣沙街6號及北角電氣道108號,在未經署長的批准下無經營食肆。 控方指,被告已於今年3月取得牌照。 法庭記者:黃綺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