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七人承認妨礙司法公正判囚十個月

「十二港人案」其中七名被告,承認妨礙司法公正罪,今日在法院各被判監十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案件屬本港司法史上,首宗律政司以妨礙司法公正罪,起訴由本港潛逃至海外而未有依期歸押的人士的案件;認為潛逃計劃非常周詳,嚴重性可見一斑,又指被告對司法制度輕蔑及蓄意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