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其中5人檢疫完畢應訊 案件押後至下月再訊

「12港人案」的其中5人,包括郭子麟、黃偉然、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分別在香港面對不同控罪,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5人上月從內地返港後隔離檢疫期滿,今早均有出庭。各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所有案件押後至下月初再訊,5人都沒有申請保釋,要繼續還柙。 張俊富、張銘裕及嚴文謙分別被控串謀有意圖而傷人,以及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其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3人出庭時,旁聽席有人向他們揮手。控方申請押後案件,並申請充公3人的保釋金,金額分別為3萬元、8千元及1萬元。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再訊。 郭子麟被控暴動及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有意圖作非法用途。控方說,與他同案的其他被告已轉介區域法院,申請押後案件,期間索取法律指示及預備轉介文件。裁判官決定將案件押後至下月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再提堂。 黃偉然則被控製造爆炸品,案件押後至下月3日在粉嶺裁判法院再提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