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10人今被起訴 2未成年嫌疑人擇日於檢察院閉門聽證

【on.cc東網專訊】12名涉嫌違法港人於今年8月偷渡往台灣時被廣東省海警截獲,拘留在深圳市鹽田區看守所。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今日(16日)公布,對10名被告作出起訴,當中包括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曾在港被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檢察院的案件通報指,2人會被起訴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另外8人被起訴涉嫌偷越邊境罪。

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指,鄧棨然、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鄭子豪、嚴文謙、張銘裕、張俊富、黃偉然、李子賢、李宇軒、郭子麟等8人涉嫌偷越邊境罪,檢察院就上述10人涉及罪名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對本案另外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即廖子文及黃臨福,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檢察院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並依法作出決定。

據稱,有內地刑辯律師指,內地刑事案原則上沒有聽證的程序,有關做法是最高檢作出的規定,而針對未成年人、情節輕微或本身已經認罪的,存在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的結果;如果舉行聽證,原則上應該在檢察院審查起訴期限內,即11月27日起計算的1個月至1個半月之內舉行。

據內地刑法,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的,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的,處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嚴重情節下,將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消息指,今年8月23日,上述12人乘坐由本港一個黑幫安排的快艇,由西貢布袋澳出發,打算偷渡潛逃台灣後申請政治庇護,惟在果洲群島對開內地水域被截獲。案中被控的12名人蛇,包括在港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另有3人是「屠龍小隊」成員,涉及去年華仁書院炸彈案,包括22歲香港公開大學三年級學生張俊富、20歲無業青年張銘裕及21歲IVE學生嚴文謙,3人在港涉串謀有意圖傷人罪等。

至於去年灣仔駱克道汽油彈原材料案,30歲售貨員鄧棨然、17歲港鐵技術見習生鄭子豪及17歲學生廖子文,則涉串謀意圖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

此外,29歲測量員李子賢涉去年金鐘暴動及襲警罪,18歲學生郭子麟涉去年暴動罪,年僅16歲學生黃臨福則涉企圖縱火罪。此外,29歲機械技工黃偉然涉嫌於今年1月上水村屋農田地的懷疑烈性炸藥案,被控一項製造爆炸品罪,獲保釋及不得離港,須遵守宵禁令。艇上唯一女子喬映瑜亦涉嫌與上水炸藥案有關,一直被本港警方通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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