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漢重新被捕 當中12人被控暴動

13漢重新被捕 當中12人被控暴動

警方重新拘捕13名男子,當中12人被控「暴動」,另一人被控「管有任何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罪。部分人被加控「無牌管有彈藥」、「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及「抗拒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案件將於明早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表示,大批示威者在2019年10月1日下午於灣仔金鐘道、軒尼詩道、莊士敦道及皇后大道東一帶聚集進行非法集結,期間多處有堵路、縱火、向警員投擲雜物、破壞公眾設施及阻塞通道等行為。

警方拘捕57名示威者,涉嫌「非法集結」,被捕人其後拒保候查,獲暫時䆁放。警方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意見後,重新拘捕其中1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