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來兩地通報涉萬三人

星島日報報道】中港警方為打擊兩地跨境罪案,建立相互通報機制,以不具法律效力的行政安排,就雙方居民非正常死亡及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的個案作出通報,實施十五年來兩地被強制措施者有一。 中港警方通報機制分兩方面,首先是《內地公安機關與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報機制安排》,在二〇〇一年一月一日生效,截至去年底,內地通報的香港居民有六千一百七十二人,而港方通報的內地居民近七千人。 其次是粵港兩地警務合作機制,早於上世紀八十年代已展開合作,打擊「省港旗兵」械劫等嚴重罪案,自從二千年以來,廣東公安向港警移交香港通緝犯有一百七十二人。 本報記者 要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