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歲學生破壞美心旗下餐廳物品 判入更生中心及罰款

一名16歲學生去年底反修例示威期間,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破壞美心集團旗下「潮庭」的桌椅及吊燈,並被搜出噴火槍的液態石油氣和對講機等,他早前承認刑事毀壞、管有物品意圖摧毀或損壞財產,及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材等3頂罪名,今日在沙田法院被判入更生中心及罰款2000元。 辯方表示,被告犯案後已明白用激進方法表達意見對社會和政府無益,承認在沒有考慮後果下衝動犯案,並透露被告腦內有水泡,隨時會失去知覺,相關報告認為他並不適合判入教導所或勞教中心,報告亦指被告適合在家庭及學校的協助下更生,亦願接受職業訓練。 裁判官溫紹明說,被告對涉案食肆造成規模頗大的破壞,亦管有相當危險的液態石油氣,法庭不能過分側重於更生,而不作懲罰和阻嚇,對此感到相當傷心,告誡被告行為不會令政治主張實現,反而會造成反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