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名男女被控暴動等罪 全部人不准保釋明年再審

19名男女被控暴動、違反《禁蒙面法》等罪名的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所有被告申請保釋被拒,要還押看管,案件押後至明年2月再審。 控罪指,他們星期一在漆咸道南與暢運道交界,涉嫌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其中13人是學生,年齡介乎16至29歲,當中一男一女分別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以及一項未有出身分證罪;男被告另外被控有意圖而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控罪指,他意圖令警員X身體受嚴重傷害。 另外,一名報稱任職地盤工人的男子,被控企圖有意圖而縱火、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兩項罪名,控罪指他在旺角黑布街與鼓油街交界,涉嫌向警車擲汽油彈,意圖損壞警車及危害車上警長6303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