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立法會選舉4人涉種票賄選罪成 暫獲准保釋

2016年立法會換屆選舉,資訊科技界功能界別,4人被控參與種票賄選,在區域法院被裁定各一項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接受利益罪名成立,案件押後至明日求情,4名被告獲准以現金保釋。 案情透露,年齡介乎23至24歲的4名被告,陳永鏗、郭家健、林澤謙及吳嘉浩,在2016年4月,向同案另外一名被告提交資料,以虛假專業資格、學歷及經驗登記為IEEE正式會員,以登記成為資訊科技界選民,投票給資訊科技界候選人楊全盛,期間陳永鏗、郭家健及林澤謙各收取850元,而吳嘉浩收取700元。 當年的選舉,資訊科技界由楊全盛的競選對手勝出,廉署表示,選舉事務處在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