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闖入立法會案7人認暴動等罪

2019年7月1日,有示威者撞破立法會玻璃並闖入大樓,一度佔領立法會,多人被控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及暴動等罪,有關區院的案件今日安排至西九龍法院開審,部分被告開庭時認罪。 其中涉及初選案的劉頴匡,以及另外6人承認暴動等罪;藝人王宗堯則承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但否認暴動罪,與其餘不認罪被告一同受審。 本案13名被告分別為黃家豪、羅樂生、何俊諺、畢慧芬、孫曉嵐、潘浩超,劉頴匡、沈鏡樂、馬啟聰、王宗堯、吳志勇、范俊文及林錦均。 他們年齡19至42歲,報稱學生、無業、自由工作者、記者、藝人、文員、廚師、運輸工人和地盤工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