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孖生兄弟破壞輕鐵站設施認刑毁罪 還押候判

一對21歲的孖生兄弟,破壞輕鐵站設施,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刑事毁壞罪,還押至本月18日量刑,法庭將索取勞教中心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兩人同意向港鐵賠償逾23萬元,但根據裁判官司法權,賠償令上限為10萬元,裁判官建議控辯雙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解決。 案情指出,去年9月7日深夜一時許,港鐵職員在閉路電視看到3名蒙面人,破壞輕鐵濕地公園、天秀及天悅站的設施,於是報警。凌晨近2時,兩名被告與另外4人,在濕地公園站出現,從閉路電視看到2名被告分別用鎚破壞售票機、資料顯示屏及八達通入閘機。 警員到場追截,其中一名涉案男子在警誡下保持緘默,他的弟弟在警誡下,承認曾用鎚破壞站內設施,並提出帶警方取回證物。他在錄影會面中承認受人邀請破壞輕鐵站,犯案工具由他人提供,並沒有收取任何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