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隻勞力士換新小拔「推薦信」

【晴報專訊】律師為望子成龍,欲替兒子爭取拔萃男書院附屬小學(新小拔)推薦信,將三隻價值近22萬元的勞力士手錶交予報稱商人的友人作拍賣用,及後發現被騙;涉案商人昨受審,反指手錶為對方所給予的酬勞。 涉案被告林樹圻(50歲),分別被控於2011年6月11日及7月16日,以欺騙手段而取得三隻勞力士手錶,總值21.9萬元,昨否認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受審。 已有執業律師資格10多年的事主葉國興,現職為法律顧問,他昨供稱於2011年6月透過朋友介紹下認識被告,並得悉被告兒子在喇沙小學就讀,被告聲稱可協助葉的兒子入讀喇沙,及後又稱其子入讀喇沙的機會較微,但自稱認識拔萃男書院舊生會人士,並可協助其子入讀附屬小學。 供男拔舊生會慈善拍賣 他在庭上不諱言,多年來一直期望兒子入讀喇沙小學,故一直為兒子鋪路,更曾偕兒子每天到喇沙門外求見校長,持續達三星期;又承認曾教兒子對被告說:「你一定要幫我入讀喇沙,我很想入喇沙讀書。」。 葉分別於6月11日及7月16日,偕被告往東方錶行購買共三隻勞力士手錶,被告曾作簽收,並口頭表示將把手錶交予男拔舊生會處理,即作慈善拍賣用途。 任職法律行政助理的葉妻林敏(譯音)供稱,2011年6月5日就其子入讀喇沙而與被告聯絡,被告建議林嘗試報讀男拔,但需與男拔舊生會拉關係。林續稱,被告解釋男拔一前校長曾為學校捐出家財,至晚年生活潦倒,故舊生會每年舉辦慈善拍賣替其籌募生活費。被告建議林送出兩隻勞力士手錶作拍賣用,舊生會便會為其子撰寫推薦信。 被告收到兩隻手錶後,再要求林加碼以示誠意,林遂與丈夫購買第三隻。直至8月初,兒子獲喇沙取錄,林指被告無從中協助,但仍答允繼續參與拍賣。同年10月,林向被告追討欠款,被告多番拖延,包括聲稱其所認識的舊生炒股票失利,故無法向其追討等。直至去年初,被告向林開出支票還款,但至3月5日支票無法兌現,再三追問下,被告只還款十萬元,夫婦遂報警。 辯方質疑葉任職律師十多年,連被告的姓氏亦不知道,更從無查問拍賣會的詳情,便把三隻勞力士手錶交予被告,且只是提供物資而非捐贈,便可取得推薦信,是否覺得荒謬?葉回答指,拍賣會詳情對他並不重要,因他相信被告會替其子安排。 被告:對方給予酬勞 辯方續指被告從無答應索取推薦信一事,葉把手錶交予被告,是作為協助其子成功入讀喇沙的報酬,葉否認。辯方又指,葉錄口供時稱,應被告要求捐出三隻手錶,葉隨即修正指,當時只是提供物資,被告曾稱事後將歸還三隻手錶的款項。案件今續審。 男拔發言人強調,案件與校方並無任何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