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違反檢疫及隔離令 分別被判緩刑及罰款

【on.cc東網專訊】衞生署今日(5日)表示,本港有4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今於裁判法院被判刑。

首兩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60歲男子和一名37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分別於去年5月30日和6月17日離開其檢疫地點,被控違反《規例》第32(1)及(3)條。該名男子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年;而女子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年,以及罰款2,000港元。

第三和第四宗個案分別涉及一名20歲男子和一名63歲男子,他們早前確診新冠肺炎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10月21日和8月14日離開其隔離地點,該名63歲男子並移除電子手環。20歲男子先被控違反《規例》,今日於粉嶺裁判法院被罰款8,000港元;而63歲男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罰款3,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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