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人使用被禁用蛇籠捕魚 各判罰款5千元及充公捕魚工具

4名內地過港漁工在香港西面的內河碼頭附近水域使用蛇籠,一種已被禁止在香港水域使用的浸籠捕魚,連同船上一名本地船長被控違反《漁業保護條例》,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各被判罰款5千元,捕魚工具被充公。 漁護署發言人指出,去年3月2日截停一艘涉嫌在上述水域非法使用蛇籠捕魚的本地漁船調查。漁護署人員其後從船上檢走一批捕魚工具,包括蛇籠及絞轆,並向5名涉案男子提出檢控。 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致力打擊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魚活動,漁護署會繼續加強巡邏和嚴格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