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男女違反防疫規例 今被判緩刑及罰款

【on.cc東網專訊】本港新冠疫情緩和,但仍有港人因早前違反防疫規例,至今被港府「追數」。衞生署今日(7日)表示,5名港人因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或《若干到港人士強制檢疫規例》(第599C章),於裁判法院被判緩刑及罰款。

首3宗個案分別涉及52歲男子、68歲男子及54歲女子,他們早前獲發強制檢疫令,但在檢疫令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7月10日、7月17日及去年9月20日離開其檢疫地點。兩男分別被控一項違反第599A章第32(1)及(3)條,而女子被控一項違反第599C章第8(1)及(5)條。52歲男子今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被罰款5,000港元,而68歲男子及54歲女子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則分別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以及被罰款10,500港元。

另兩宗個案涉及兩名分別76歲和28歲的男子,他們早前確診並獲發隔離令。在隔離期尚未屆滿前,他們分別於去年8月24日及11月24日離開其隔離地點,76歲男子更移除電子手環,被控一項違反第599A章第23(1)、(4)及(5)條和一項第599A章第32(1)及(3)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就兩項罪行各被判處監禁14日,緩刑12個月,同期執行。28歲男子被控一項違反第599A章第23(1)、(3)及(5)條,今日於東區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7日,緩刑1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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