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人涉旺角警署外集結藏武器等罪 2人今認罪8.12判刑

【on.cc東網專訊】2019年9月29日港島一帶有大型遊行示威,同日有示威者於旺角警署外非法集結。警方拘捕多人,其中4男2女被控非法集結、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襲警等罪。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其中2人認罪,還押至8月12日判刑,期間為他們索取背景報告。其餘4人則暫毋須答辯,押後至10月3日再訊,4人續准保釋。

本案6名被告分別為30歲演員朱德成、30歲送貨員黃家偉、同為18歲的學生廖樂兒及劉曉彤、20歲地盤工人陳輝烆、及25歲工程師岑子軒。當中黃家偉承認非法集結罪,岑子軒則因攜有雷射筆,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2人承認的案情指,當日晚上10時許,有市民在旺角警署外集結,期間有人掟汽油彈,亦有人用雷射筆照射警署及叫囂。警員隨後採取行動,結果拘捕黃及岑,分別在他們身上搜獲護目鏡、雷射筆等。

其餘4名被告方面,則分別因不同原因申請押後,包括索取文件、醫療報告及與控方商討。4人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參與非法集結。朱另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警署對出西洋菜南街一帶,管有一個能發出雷射光束的裝置。陳另被控於同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分別襲擊警員7608及警員15120。

案件編號:WKCC 1825/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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