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8上環衝突夫婦脫暴動罪 無牌管有無線電訊器具罪成

728上環衝突夫婦脫暴動罪 無牌管有無線電訊器具罪成

【Now新聞台】728上環衝突一名少女及一對夫婦被控暴動罪,裁定罪名不成立, 夫婦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訊器具罪罪成。

其中一名被告李宛叡到區域法院應訊,多人在場聲援。

她和另外兩人湯偉雄、杜依蘭, 被控於去年七月廿八日在上環德輔道西近西邊街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交替控罪非法集結亦不成立。湯偉雄、杜依蘭另各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訊器具罪則罪成。

法官判詞指,同意在本案三名被告當日的裝束和行為非常可疑,但本案沒有直接證據,控方舉證時完全倚賴環境證供,而現時裁決只是反映本案呈堂證據的狀況,基於疑點利益歸予被告及寧縱毋枉的原則,並不一定能反映三位被告當時有否曾參與非法集結,甚至暴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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