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天琦為什麼重判?

二O一六年大年初二凌晨旺角發生騷亂,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上月被裁定暴動罪成,六月十一日,高院法官判刑,指不接受政治訴求為求情理由,亦不容許訴諸暴力,梁天琦判囚六年。好多人拿梁天琦的暴動罪與六七暴動比較,認為判刑不合理。

好多人拿梁天琦與六七暴亂的判刑比較,認為判決不公。不要再拿六七暴亂的狂徒來比較,好嗎?土共暴徒有中共的政治支援,而且有低下層的工會基礎和廣大工友支持,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們沒破壞當年反英抗殖的中國民族情緒,令英國顧忌三分。

梁天琦為什麼重判?而且還等待其他罪名?答案:梁天琦不是黃之鋒,黃之鋒已經出獄,重獲自由。黃之鋒一來並未發動武力事件,維持和平鬥爭,二來黃之鋒並無開口誣衊陳雲,破壞本土運動,香港眾志參選的地區避開了新界的本土派重鎮,而且只是參選港島一區,與我有不必言明的默契(之前有民主派的朋友建議我去港島區參選,認為勝算較高,也可以搞局,但我讓路了)。這一點,美國是知道的。建國運動的理論始祖是不能誣衊的。這一點,黃之鋒做到了。你可以發展自己的本土運動,但毋須誣衊陳雲。這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

我之前講過,他的罪是道義上的,不是法律上的刑事罪名,目前政府的恐罪和判刑都是不合理的。他應該接受的是道義譴責而不是坐大牢。我認為他在二〇一六年用代理人參選期間,斷送了本土運動,也辜負了幫助他補選的熱普城助選團隊,而且變本加厲,用多區參選的方法來破壞熱普城的議程,也不斷在其陣營背叛和用盡各種最難聽的說話誣衊本土運動的理論始祖陳雲。美國也許認為,他不是團結和領導本土派的人物。他留在香港受審,是錯判了美國的支持。結果,他交換了黃之鋒的坐牢位置。梁天琦成了黃之鋒的替死鬼。

聽了我的分析,各位梁天琦的支持者,可以安心為他哭泣。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