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案】不准補交保證金 羅景楊上訴被拒

羅景楊無到法院取判詞。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退休人士羅景楊今年3月入稟控告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在去年10月12日在宣誓誓詞「加料」叫口號,要求撤銷其議席,但不合理地拖延4個月未交訟費保證金,高等法院法官區慶祥早前下令擱置訴訟,而且命令羅支付訟費。羅景楊早前申請上訴許可,區官今頒下判詞,拒絕批出上訴許可。 原告羅景楊今天無到法院取判詞。他在今年3月4日引用的《立法會條例》第73條興訟,控告新界西直選立法會議員朱凱廸及鄭松泰違反《基本法》和《宣誓及聲明條例》。 區官認為原告沒任何合理成功上訴的理據,早前的判決詳細指出,任何挑戰立法會議員議席的興訟,原告必須盡快採取訴訟行動,而法庭已經考慮原告認為兩議員宣誓不符憲法規定的指控。 原告早前提出有「嶄新而重大的憲法觀點」,但是區官不認同,在4議員DQ案例中已列出議員宣誓要求,所謂的議員在宣誓表格上「簽名」才是完整宣誓爭議,並非相關法律論點。 至於原告指鄭松泰在5月才申請法援,區官認為原告在入稟後的3月尾及4月初仍無採取行動,這是他的責任,與鄭的申請無關。而且鄭的申請自動令朱的案件暫緩進行,兩案是不同的訴訟,而原告沒有提出任何申請要求合併,現在卻質疑法官疏忽考慮暫緩情況,因此區官拒批羅上訴至上訴庭的許可。 法庭記者:方嘉欣 建立時間:14:40 更新時間: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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