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全失議席

高院原訟庭裁決定,左起:姚松炎、羅冠聰、梁國雄及劉小麗全失議席。

【星島日報報道】高院原訟庭今日頒布有關四名泛民議員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及姚松炎宣誓司法覆核案的裁決。梁國雄、劉小麗、羅冠聰,以及姚松炎全失議席,由2016年10月12日即宣誓當日起生效。法庭頒下112頁裁決理由,另頒禁制令禁止四人以議員身份行事,四人需付訟費。判詞指出,宣誓的儀式及程序只有一個目的,就是為宣誓者可以遵照憲法的規定,符合基本法及宣誓及聲明條例訂明的形式及內容作宣誓。 法庭記者:方嘉欣 黃顯晴 潘琪慧 法官判詞重點: <a href="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954537/"target="blank">【劉小麗故意慢讀_無法傳達誓言意義】(按這里閱讀) </a> <a href="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954546/"target="blank">【羅冠聰將「國」字聲調提高_法官指不尊重國家的合法主權地位】(按這里閱讀)</a> <a href="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954555/"target="blank">【姚松炎宣誓後加上字句 違反「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按這里閱讀)</a> <a href="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k/954528/"target="blank">【梁國雄宣誓叫喊口號撕紙 法庭認為不符合「莊重規定」】(按這里閱讀)</a> 建立時間: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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