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梁振英斥議員阻攔議會勾結外國 民主不得違《基本法》

梁振英強調,香港的民主不得違反基本法的規定,香港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的自由。資料圖片
梁振英強調,香港的民主不得違反基本法的規定,香港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的自由。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全國政協副主席、前行政長官梁振英在社交網站發表多個帖文,支持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會議員資格問題決定。梁振英指出,《基本法》清楚規定了立法會的職能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有些人利用立法會這個平台,以及作為立法會議員的身份和權力,阻撓立法會的正常運作、勾結外國敵對勢力,損害香港和國家的利益,就不是履行立法會議員的職責,理應被撤職。他又質疑這些人至今還沒有承擔刑事責任。

對於被撤銷資格之一的郭家麒說「香港應有民主自由和高度自治」,梁振英反駁,作為立法會議員應該知道,香港的民主不得違反《基本法》的規定,香港沒有損害國家利益的自由,香港的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他又譏諷,「泛民總辭,說好的議會戰線呢?槍聲一響,全線棄守。」

梁振英認為,任何地方的治理者都必須是愛國者,香港不可能是例外。他提到,去年楊岳橋和郭榮鏗訪問美國,今年3月譚文豪、莫乃光和梁繼昌訪美。莫乃光被問及「是否推動美國希望利用制裁?」,梁振英引述莫乃光說「我覺得不可以否認我們有這想法」,這類人在任何國家都不可以當議員。

對於有學者質疑中央連溫和民主派都不能接受,有學者又稱「選舉制度有甚麼意思」。梁振英反駁,「勾結外國、要求外國制裁香港還算溫和?」;「大家要反問,議員不履行立法會的職能和議員的職責,『選舉制度有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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