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行管會追討4人預支款項 姚松炎劉小麗各還31萬

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午會見記者時解釋,經考慮成功追回有關款項的機會,可能會涉及高達8位數的法律費用,做法不符合善用公帑的原則。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行管會在諮詢法律意見後,決定不追回四名被「DQ」議員香港眾志羅冠聰、社民連梁國雄、劉小麗姚松炎的議員薪酬,但4人須歸還預支款項。據悉,立法會秘書處初步預計,梁國雄須歸還19萬、羅冠聰還20萬、姚松炎及劉小麗則分別還31萬。另外,姚松炎及劉小麗的資本項目已經留在立法會綜合大樓。 身兼行管會主席的立法會主席梁君彥下午會見記者時解釋,經考慮成功追回有關款項的機會,可能會涉及高達8位數的法律費用,做法不符合審慎理財的原則,因此決定在達到「和解協議」的三項條件情況下,不會進行法律程序追討。 梁君彥表示,三項條件包括四名人士在指定日子前歸還預支營運資金,扣取14日之前發放的工作開支;在指定日子前歸還手機及電腦等資本項目;歸還2017年7月14日後的已支款項。每人涉及的款項約為19萬至31萬。如果4人未有達成有關條件,行管會將進行法律程序追討連同薪津的全數款項。 梁君彥強調,由於涉及公帑,已經以法理情兼備原則處理今次事件。對於有被取消資格的前議員要求立法會發出餘下未發的薪酬,梁君彥回應指,根據法庭裁決,4人自前年10月12日已經被取消議員資格,不能享有立法會的薪酬,因此不會再向他們支薪。 建立時間 16:00 更新時間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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