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能源(01555)提交清盤呈請及就重組目的申請委任共同臨時清盤人

<匯港通訊> MI能源(01555)宣布,公司擬在開曼群島法院監督的臨時清盤制度(通常稱為「非強制」臨時清盤)的協助下進行重組。因此,公司執行董事及債權人趙江巍已於2021年5月11日(開曼群島時間)向當地大法院提交清盤呈請,以協助作出開曼共同臨時清盤人委任申請,公司亦於同時提交一份委任公司的共同臨時清盤人的申請。

待獲批開曼共同臨時清盤人委任申請所尋求的判令後,開曼共同臨時清盤人將獲委任為公司共同臨時清盤人,以協助公司及現有管理層進行持續的財務重組工作。於此過程中,針對公司的任何程序將不會開始或繼續,使公司、管理層以及擬委任的開曼共同臨時清盤人得以持續制定及實施符合公司所有持份者的最佳利益的總體重組計劃。

於公告日期,開曼共同臨時清盤人委任申請尚未獲大法院列入聆訊名單。公司將在適當時候另行刊發公告,提供有關重組和相關法庭程序發展的最新情況。 (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