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意外|涉虛報演唱會負重項目 藝能3職員涉串謀欺詐6月15日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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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7月男團MIRROR紅館演唱會事故,造成2名舞蹈員嚴重受傷,總承辦商藝能工程有限公司3名職員涉虛報2個設備的重量,同被控1項串謀欺詐罪及1項欺詐交替控罪,案件今(20日)於區域法院首次提堂。各被告暫毋須答辯,法官批准押後至6月15日再訊,待辯方給予進一步法律意見,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控罪指,2男1女被告為吳凱瑩(41歲,項目經理)、林志華(60歲,工程統籌)及梁耀祖(48歲,項目經理),同被控1項串謀詐騙罪及1項欺詐交替控罪。

原文刊登於 AM730 https://www.am730.com.hk/本地/mirror演唱會意外-涉虛報演唱會負重項目-藝能3職員涉串謀欺詐6月15日再訊/372514?utm_source=yahoorss&utm_medium=referr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