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CW三名前職員涉索取及受賄披露客戶資料被起訴

廉政公署落案起訴3名電訊公司PCCW的前職員,控告他們涉嫌不誠實取用電腦,以及索取及接受賄款,向他人披露4700名公司客戶資料。3人獲准保釋,星期三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答辯。 廉署表示,PCCW設有兩個電腦系統保存客戶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碼、電話號碼及地址,只有PCCW指定職員可使用有關電腦系統。案發於2017年6月至2018年10月期間,當時3名被告分別任職PCCW的收費電視部小組組長、初級市場推廣主任,以及直銷部銷售主任。 36歲的被告劉成殷、28歲被告賴思廷及38歲被告簡紹基,涉嫌向兩名人士多次披露從PCCW電腦系統獲得的大約4700名客戶資料,賄款分別為1萬3千元、4千元及2千元。廉署調查顯示,被告涉嫌多次披露從PCCW電腦系統獲得約4700名PCCW客戶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