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市贏家|老人用完即棄兩則 邊個仔更狠?(徐峰)

在「認樓唔認人」的香港,這種「過橋抽板」或者「用完即棄」的事,只是冰山一角
在「認樓唔認人」的香港,這種「過橋抽板」或者「用完即棄」的事,只是冰山一角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這句話,筆者從小到大都非常認同,因為很多生活瑣事,都不是大家從書本上可以學到,要靠家中老人家憑經驗幫你解決。而事至今日,這句話,筆者更是深信不疑。

話說,筆者認識一位世伯,世伯在半破碎家庭出身,家中有媽媽及一個同母異父細佬,居於一間公屋之內,多年前世伯因與細佬有分歧而遷出公屋,不久細佬亦結了婚。

細佬結婚後,剛巧政府推出置業資助貸款計劃,於是兩公婆便游說老人家交出公屋,向政府申請貸款上車。這件事,看上來正常不過,但事隔幾年,兩公婆生了小朋友,又請了工人照顧兒子,便跟媽媽說地方不夠住(如果沒有記錯,他們住的應是一個實用約400呎的兩房單位)。

於是便把老人家趕到沒聯絡多年的哥哥家中住,開始時說是「暫住」幾個月,但卻一直來有接媽媽回家的意慾,而哥哥本身都不算富有,地方亦不見得比較多,而且家中兩名兒子年紀也較大,想把媽媽安排回細佬家居住,一來間屋是用媽媽的公屋換回來,二來也讓媽媽多見細孫,可惜細佬老婆不肯,最終媽媽要再申請老人屋過著獨居的生活。

在「認樓唔認人」的香港,這種「過橋抽板」或者「用完即棄」的事,只是冰山一角,近排筆者又聽到一件事。朋友原本與老公及三名兒子居於自置的兩房單位,老公哥哥有日說,與老爺奶奶一同申請公屋,但暫時要安排老爺奶奶與一家五口暫住,直到抽到公屋才接回兩老。

事隔幾年,公屋排到了,而且請及兩位老人家的「人頭」,排到一個大單位,兩老亦相當開心,因為可以與大仔一家同住,更動用了一些老本,幫新居屋做裝修,到不夠錢時,還向筆者朋友借了一筆,說搬入新屋後會歸還。

點不知,新居裝修好了,無出過錢的哥哥及老婆,卻對裝修嫌三嫌四,賴皮不還錢及老人家及筆者朋友之餘,更說新公屋面積大細,無多餘空位讓兩老入住,要老人家繼續與朋友一家五口居於兩房單位。這一刻,筆者朋友要爆了,可惜老公是一位相當孝順的人,而兩老亦對大仔有偏好,結果,哥哥一家三口,便成功用了老人家的錢,又用了老人家的名,霸佔了整間公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