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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擬訂道歉法例 諮詢6周

【now新聞台】政府計劃制定道歉法例,釐清道歉的法律效果,包括道歉後不會影響保險保障及成為承認法律責任的證據。

馬尼拉人質事件,菲律賓政府一直不願意道歉,令事件遲遲未能解決。南丫海難後,時任海事處處長廖漢波即使在輿論和政府高層的壓力下,亦拖延了很久才道歉,其中一個原因是擔心道歉後,會被追究法律責任。

律政司調解督導委員會指出律師通常不願建議當事人道歉,原因是法律後果不清楚。委員會參考56個有道歉法例地區後,建議在香港制定道歉法例;建議將道歉定義為包括承認法律責任及過失。法例適用民事及其他非刑事法律程序,例如紀律處分程序。但道歉不會令道歉者喪失保險的承保範圍,亦不會成為承認法律責任的證據。此法例亦適用於政府。

有議員認為法例可以減少政府道歉的顧慮。

至於道歉的陳述是否受法例保障,以及是否適用於涉及規管機構的法律程序,委員會就此具爭議,會進行6星期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