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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湖花園2.6億圍標案 被告判囚35個月

沙田翠湖花園2.6 億元圍標案,擔任中介人角色的58歲工程公司東主丘瑞田,涉嫌串謀他人提供合共4500多萬元賄款,以圍標方式取得沙田翠湖花園及濱景花園的顧問及翻新工程合約,他早前承認4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周四在區域法院被判監35個月。法官下令被告需在30個月內,向涉案業主立案法團退還合共25萬元報酬。今次是首次有牽涉圍標案的人被定罪。法官判刑時形容圍標案是「大錯」,不能在被告認罪後變成「小錯」,圍標會令招標不能公平進行,不法商人得以謀取暴利,小業主蒙受損失,並會影響維修質素,但考慮到被告認罪及協助廉署調查,可獲扣減刑期,因此作出有關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