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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青年襲警行為不能接受

【now新聞台】去年佔領運動期間,一名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時襲擊一名警員,被裁定襲警罪名成立,判處12個月感化令

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的袁梓鋒到法院聽取判決。辯方在庭上指,被告的感化報告正面,今次已得到教訓,願意承擔所有後果,亦承諾日後守法,建議判處12個月感化令。

裁判官指,警員執行職務不是為一己私慾,被告襲擊警員的行為不能接受,但考慮被告未滿21歲,而且初犯,警員傷勢亦不嚴重,因此判處12個月感化令。被告在接受感化期間要遵守宵禁令,不能參與非法集結,不能在網上發表具挑釁性的言論。

裁判官提醒被告,要遵守感化令的內容,如違反感化令,法庭有權罰或重新判刑,希望被告言出必行。

案發在去年11月佔領運動期間,有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大樓,警員到場設立封鎖線,袁梓鋒走近其中一名警員,並用身體推撞他的盾牌,警員發出警告後,被告伸手擊中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