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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落後其他國際金融中心 沒有獨立審計監管

紐約、倫敦、東京、新加坡等國際主要金融中心,早已有獨立於審計業界的監管機構,對上市公司審計師進行監管;然而香港則落後於國際監管形勢。 財務匯報告發布獨立審計監管2016年報指出,全球共有50個司法權區,包括中國,均符合歐洲委員會的監管規定,唯香港仍未符合要求。財務管理局主席潘祖明表示,國際投資界期望香港的審計監管制度,獨立於審計業界,並採用國際最佳的範例做法,與世界其他主要資本市場看齊,這將符合香港及投資者的最佳利益。 政府擬改革上市實體核數師監管、成立獨立財務匯報局的有關修訂條例草案,於本年度遞交予立法會審議,建議現時由香港會計師公會管轄的上市公司核數師調查、紀律處分、註冊、制定專業準則、持續專業發展要求,將全部直接或間接由財務匯報局監察,連同現時財匯局負責的調查工作,財務局將增加至6項功能。潘祖明強調,若上市公司核數師對財匯局的裁決不滿,可以上訴至上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