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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豪等行賄案周三提堂

【now新聞台】廉政公署落案起訴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及另外兩人,他們涉嫌在2007年上巿公司海域化工重組期間行賄。三名被告獲准保釋,案件將於下星期三提堂。

52歲的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是投資公司Perfect Ace現職董事,廉署控告他與公司兩名前董事,包括藝人徐子淇61歲的父親徐傳順,以及62歲的尹應能。

廉署指,三人約在2007年11月上市公司海域化工重組期間,向該公司一名執行董事提供利益,即一份出任顧問的服務合約,作為履行由Perfect Ace Investment Limited或海域化工董事局賦予職權的報酬。三人同時被控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兩間公司於2008年9月完成重組,黃英豪成為海域化工主席。公司在2009年1月改名香港資源,同年7月向金至尊收購其五間附屬公司。

黃英豪面對的另一項控罪,是在2009年8月向同一名執行董事提供利益,即以180萬認購1500萬股香港資源優先股的一元認股權,作為他參與香港資源收購金至尊五間附屬公司的報酬,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案件將於本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等候轉介至區域法院。三名被告獲准保釋等待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