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署任 稱特首無過問 白韞六指李寶蘭 工作表現未達標

【星島日報報道】廉署執行處「一姐」李寶蘭(小圖)遭取消署任,未能「坐正」,隨後李即「劈炮」離職,引起各方關注。廉政專員白韞六昨表示,取消署任李寶蘭,是基於李的工作表現未達職位要求,惟具體涉及甚麼工作上的錯誤,白指評估屬個人私隱,不會披露評估內容。白表示,是次純粹他個人決定,雖然事前有知會行政長官梁振英,但他沒有給予任何意見。他又指曾與李寶蘭表明職位要求,定期討論其工作表現。 白韞六表示,上任執行處首長黃世照,去年七月退休,當時未有一位同事適合即時升上該職位,所以請李寶蘭署任,至今快將一年。最近就其署任作出評估,認為李未曾達到職位要求,故決定停止其署任任命,重返原來崗位。他強調,類似情況在廉署過往歷史上曾有發生過,亦是涉及處長級職位。 曾挽留李寶蘭留任原職 白續說,李寶蘭得知該安排後,稍後提出會提前解約,他表示,曾挽留李寶蘭留在原職,「我請她(李寶蘭)再考慮,兩天後,她向我提出書面通知,提前解約」,七月十八日生效。所以,署方安排負責私營機構的執行處處長丘樹春同日起署任首長一職。 白韞六強調,「作為廉政專員,我是李寶蘭女士的直屬上司,她本人的評估,是由我做的」,又指「我作出這個決定後,事前有知會行政長官,他沒有給予任何意見,或者是他並沒有參與這個決定的過程。」他補充,是次不是高層任命,行政長官無需要參與決定,被問及中央官員有否參與,白重申,「沒有其他人干預」。 他重申,取消李寶蘭的署任安排,「全部、純粹是基於她過去一年多的工作表現,並無任何其他考慮。」至於李所犯何事致取消署任,白韞六說,評估、人事任命屬個人私隱,不適宜公開討論,或披露評估內容。 過去署任期間,李寶蘭的合約是每三個月續任一次,被問及有否曾與李討論工作表現以作改善。白表示:「她開始署任前,我與她有詳談,講解這個職位的要求,未來署任期間,需要有甚麼潛質、能力,可以勝任這個職位。」白指出,與過往執行處首長一樣,「我們會有定期會議,商討執行處管理、人事問題,有時每周不只一次,非常繁密討論執行處工作。」此外,有傳白韞六曾向李寶蘭提出將她調任防貪處處長,白指沒有其事。 外界傳出是次人事調動,涉及李寶蘭曾調查的案件,包括特首梁振英涉嫌收授澳洲公司UGL五千萬回佣,白回應:「純粹就李的表現評估考慮,廉署人員從來不評論調查中的案件。」白指,廉署一般不評論個別人士的人事任免,但為了避免外界作出猜測,特意澄清。 據了解,九十年代的《廉政公署權責檢討委員會報告書》指出,由廉政專員委任的首長級第三級或以上人員,須得行政長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