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道指丘瑞田自首警方無調查 警方稱嚴肅處理任何案件

《傳真社》報道,翠湖花園圍標案被判監2年11個月的工程公司東主丘瑞田,曾於2014年向警方自首,但警方無調查。 警方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1名姓丘的男子在2014年6月12日到馬鞍山警署,就1宗他已向相關機構舉報的案件提供資料。警方了解情況後,因應案件的性質,將案件轉交該相關機構跟進。 警方又指在2013年11月至今年1月期間,先後4次接獲沙田安景街1個屋苑的業主或管理處報案,涉及盜竊、刑事恐嚇以及求警調查等案件,警方除就其中1宗案件向1名男子發出警告信外,其餘案件都沒有足夠證據提出檢控或未有人被捕。 警方強調,會嚴肅及認真處理任何案件,並會根據案情及所得的證據,以不偏不倚及專業的態度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