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上演非法「煙花匯演」 歷時約一分鐘

整場「煙花匯演」歷時約一分鐘。「Tai Po大埔」圖片

本港嚴禁市民燃放煙花爆竹,但每年春節總有人罔顧法紀。有市民晚上在facebook「Tai Po大埔」群組上傳短片,表示有人在大埔林村河附近非法燃放煙花。 從短片中可見,大埔林村河附近有人點燃煙花,連珠炮發射上半空,整場「煙花匯演」歷時約一分鐘。有網民批評,點燃地點距離民居甚近,擔心會釀成火災;有網民就不感意外,表示「年年都有」。 不過,本港基於安全及治安問題,自上世紀六十年代末,已禁止市民管有或燃放煙花爆竹。根據危險品條例,任何人非法管有煙花及爆竹,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經簡易治罪條例亦可罰款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