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文員以胸襲警 判囚3個半月

【晴報專訊】今年三月參與「光復元朗」示威的女文員,昨被裁定以胸撞警方總督察右上臂,被判囚三個半月,同案三名男生分別被判更生、勞教中心及判監五個月一星期,為反水貨客示威中刑期最高的案件。 主審暫委裁判官陳碧橋於判刑後透露,過去兩星期曾受威嚇,令他擔心人身安全,但他強調未有因憤怒或害怕而影響量刑。律政司指十分關注事件,恐嚇或侮辱法官等,可構成藐視法庭或其他刑事罪行,會採取跟進行動,不排除展開司法程序。 女文員吳麗英(30歲)經審訊後,早前被裁定曾以胸口撞向總督察陳家寶右上臂,就襲警罪被判囚3個月15天。 官指曾受威嚇 律政司或調查 對於代表律師稱本案有別於一般執行職責人士受襲,惟裁判官不敢苟同,指如刑罰不具阻嚇性,市民會覺得在遊行中襲警是小事。代表律師指,吸煙者襲擊執行職責的控煙辦人員,比遊行人士襲警更差,但裁判官直言「我睇唔出點解係咁。」 裁判官指吳麗英的襲警案情可謂輕微,因事主並無受傷,惟她同時大叫「警察非禮」,令案情嚴重得多,以四個月為判刑起點,考慮其良好品格,減刑半個月。 裁判官續稱在任一年多,已處理三宗遊行時襲警案,並列舉其他裁判法院亦有處理佔中、佔旺、反水貨案遊行中襲警的案件,陳堅稱在遊行時襲警的情況猖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