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被指佔旺區阻執達主任清場 獲准自簽守行為1年

一名15歲少年被指去年於佔旺區阻礙或抗拒兩名執達主任清場,案件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審理,控辯雙方商討後,他獲准以1000元自簽守行為1年,控方不提證供起訴,傳票撤銷。 該名中三男生原本被票控一項抗拒或阻礙公職人員罪,指他於去年11月25日旺角清場期間,在亞皆老街及彌敦道交界,使用揚聲器演講,抗拒或阻礙總執達主任及助理總執達主任執行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