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敖暉等大狀指裁判官無解釋保釋條件

因涉嫌阻撓警方清場被捕的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人民力量執委譚得志(「快必」)、報稱售貨員的盧彥均及報稱錄音師的張家恆,早前於九龍城裁判法院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等罪,獲准保釋但被禁止踏足旺角上海街、登打士街、花園街及旺角道圍成的四方形地帶。4人今在高等法院申請更改保釋條件。 代表4名申請人的大律師潘熙指出裁判官定下保釋條件時,並沒有說明原因,亦沒有證據指4人會在保釋期間犯事。 法官引述相關法例,表示法庭可收取任何可信可靠的資料或申述,證明被告在保釋期間會干犯罪行。法官隨後指可從新聞等得悉現時發生甚麼事,並指自己絕對政治中立。他續稱4名申請人當中有1人在活動中站得很前,負有領導角色,若一般人不想參與其中,並不會站得那麼前。 潘續陳詞指,申請人被控妨礙執達吏執行禁制令,惟至現時禁制令已被執行,執達吏亦已離去,無資料顯示會有重犯機會。另若裁判官當時是禁止4人不得進入禁制令所列範圍內,雖認為此條件無必要但不反對,但裁判官卻把範圍擴大,較原本的禁制令範圍更大。 陳詞途中,法官發現岑敖暉在打瞌睡,打趣提醒「其中一個人好疲累喎」。 法庭記者:鄭創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