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母公開信阻婚 馮軻發愛的宣言:我是真心真意愛靚穎

張靚穎暫未就母親指控男友的事作回應。

【星島日報報道】內地女歌女張靚穎於去年10月在成都演唱會現場,獲經理人男友馮軻在台上即場跪地求婚,送上求婚戒指,高呼「嫁給我吧」!接受求婚的張靚穎,高唱《終於等到你》,兩人在台上熱吻。演唱會後,張靚穎更在微博晒求婚戒指。 昨日有報道二人的婚禮,將於11月8日在意利舉行並獲馮軻證實;今日,張靚穎母親張桂英即發佈一封致社會公眾的公開信,張母在手寫信中指稱馮軻曾經欺騙張靚穎當了「小三」,還吞了張靚穎和她在公司的股份,認為馮軻不是一個可以把女兒託付終身的男人,並反對這樁婚事。 馮軻則極速在微博回應未來外母的種種指控,關於財產品題,他說已於去年11月25日經律師事務所公證,「所有馮軻婚前婚後財產,均歸屬於張靚穎與馮軻共同所有,所以少城時代的股權變更與否,並不影響我和靚穎兩人的財產歸屬。」馮軻又自稱多年前已寫了一份意外身故遺囑,明確規定:「如果馮軻遭遇意外,身故後名下所有遺產,均歸屬張靚穎。」並爆張母於2014年夏天在他的保險箱看到這文件,當時有靚穎一同見證,今日他也正式向公眾宣佈文件依然有效。 至於靚穎被騙當上「小三」一事,他再次聲明與前妻於2002年分居,2005年正式離婚,分居期間他一直住父母家里。他說與靚穎認識是在2003年,他承認自分居開始就跟所有朋友說已離婚,所以一開始也跟靚穎這樣說,「對於這一點,我必須向靚穎和大家鄭重的承認我的錯誤。而當我們真正在一起之後大約一年,靚穎偶然得知我未辦理完離婚手續,曾與我分開。但我太愛她,不想失去她,跟她長達幾個月的溝通,並由父母作證我確實是在走法律協議流程,分居並住在父母家里,也證明確實是因為法律狀況不能及時辦理完離婚手續。最後赢得她的理解,才繼續與我交往。」 馮軻就與靚穎由工作上到感情上共同經歷,在澄清未來外母指控後,發表愛的宣言:「在我的心里,我認定不會再找到比靚穎更好的女孩了。所以我會用我的一生去珍惜她的好,她的善良。我在此保證,我對於靚穎的愛走過了13年,接下來我們將開始婚姻的歷程,這一切經得起時間的考驗。當然,我會盡我的全力,跟靚穎媽媽繼續做溝通,希望能够獲得她的信任,能够讓她相信,我是真心真意的愛靚穎。也請所有看到這封信的所有朋友們,共同為我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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