懲教署稱帶走裝備人員獲批提早下班或涉人為疏忽

對於有報道指,茘枝角收押所懲教人員帶走胡椒噴劑及警棍,懲教署回應,初步調查顯示,涉事人員事發當日因事獲批提早下班,其後發覺自己未交還當值裝備,包括一支胡椒噴劑及一支伸縮警棍,之後即時返回院所交還裝備。署方表示,調查仍在進行中。又提到,由於事件涉及人為疏忽,署方會按既定機制嚴肅處理,並檢討相關制度是否可進一步完善。 署方又表示,現時有清晰內部指引及監察機制,以確保職員適當地佩戴、使用及歸還當值裝備。任何人員下班離開院所大閘前,必須親自交還當值裝備,負責大閘的工作人員亦要查實有關人員有無携帶裝備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