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住民宿

【星島日報報道】港女遊台中,入住火車站附近的新驛旅店,沖完涼時浴室玻璃門突然整塊破碎,港女半邊身浴血,身上多處地方被玻璃碎片割傷。回香港後去私家醫院做手部手術,取出一粒嵌入虎口位置的碎玻璃粒,自行支付六千多港元手術費。發生這樣的事,新驛旅店堅拒承擔責任,認為是當事人太大力推門所致,只肯送上慰問金一萬新台幣。 不知事件真相究竟如何。有人分析是劣質玻璃在高溫水衝擊下快速膨脹爆破,也有人認為是玻璃本身已有細微裂紋。至於一個弱質女人在窄小淋浴間內,缺乏發力空間,要有多大的力才能推爆強化玻璃,需要物理專家來解釋。新驛旅店單方面的解釋很有推卸責任之嫌,這個,是我不喜歡住小旅店及民宿的其中一個原因。 大家都說台灣人有人情味,但伴隨台灣人的人情味而來的,是很多時候人情取代制度。很多年前我住過一次民宿,大門是無法上鎖的,恰逢跨年,入住時已接近倒數時間,找不到鎖匠開工,民宿經營者教我鎖實睡房門,用笑臉和人情來打動我。你很難對一個人情味濃郁的人生氣,可是那晚我認真思考一個問題:究竟台灣的民宿有怎樣的監管?獲牌方式如何?可以用人情續牌嗎?萬一出了意外,私營者有能力處理嗎?也許我杞人憂天,而事實上我一點也不喜歡民宿,不就是別人的家居嗎?我住自己的家更舒服得多,為甚麼放假要去住別人的家?外出旅遊,我只喜歡住大集團經營的四、五星級酒店,起碼有制度,員工受過專業訓練,住宿期間出現任何問題都能及時得到解決。我也決不懷疑這類酒店會為了省錢,不買各類保險。 www.facebook.com/yoyo.kowaiyin 高慧然 然筆由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