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埗連環摧花案周五裁決 辯方質疑遇襲女「點錯相」

事主梁綺婷。凌沛恩攝

【星島日報報道】深水埗於本年2月發生連環摧花案,5名妙齡女子遇襲受傷。其中一名無業漢曹明志(41歲)其後被捕,本被控以5罪,惟後來發現施襲者尚有其他人。曹終被控以一項普通襲擊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昨否認控罪,案件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理。辯方質疑2名遇襲女子「點錯相」,誤將被告當為施襲者。被告辯稱事發在附近「攞飯」及當晚與友人在廟街喝酒,故不可能是施襲者。案件押後至本周五裁決,被告繼續還柙。 今年大學畢業的女生梁綺婷供稱,本年2月19日下午4時,在深水埗富昌邨富誠樓外,突遭一名男子打面,令她倒地。她站立起來時,只見一名藍衣男子的身影。她一直跟隨男子,並致電當時的男友求助,她亦拍男子背影。當女生跟隨男子到深水埗公園時,男子回頭與女生對望數秒,男子便跨欄跑走。 另一女生李怡軒則於同日晚上,在南昌邨昌安樓對出空地,疑遭被告反手打向她的右唇。她指她曾與被告對望一秒,受襲後向附近的士司機求救,惟未遭理會。後來有一名男途人協助女生,惟一直未有發現被告。女生在附近幼稚園發現一名疑似被告的男人,但由於光線太弱及沒有戴眼鏡,未能確認男人是否被告。她與途人繼續跟隨男子,及一邊報警求助,惟後來亦未能成功跟上男子。女生承認在認人手續中憑感覺及男子的身高認出被告。 法庭記者:凌沛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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