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捐款事件報告指部分人行為未符預期水平

港大校委會召開常務會議,委員接受有關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及前院長陳文敏捐款風波的審核委員會報告,並放上港大網站。基於私隱及部分人士的意志,部分人名被隱藏。 報告詳列捐款來源及涉及的捐款數額等,審核委員會就捐款守則作出建議,又認為部分人士的行為未能符合預期水平。委員會認為最重要是有好的內部管理文化,為確保港大的聲譽,認為管理層應改變這種文化。 戴耀廷被指曾以中間人身份代收4筆共145萬元捐款,並向多個港大機構捐款,戴耀廷被指沒有通知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