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飲料容器徵費 業界相信費用將全數轉嫁消費者

立法會三讀通過實施玻璃飲料容器徵收費用的條例草案,有回收團體說,即使通過法例要求在港分發或耗用的飲品玻璃樽,製造商和進口商要繳付循環再造費,認為亦需要有其他配套措施配合,才能減少玻璃樽堆填的問題。 香港泥頭車司機協會主辦玻璃再生璀璨計劃6年,在多區酒吧回收玻璃樽。項目統籌黎梅貞說,現時法例只是強制收費,而不是強制回收,相信費用最終全數轉嫁消費者,亦無誘因令商人協助回收玻璃樽。 她說,玻璃樽會送到環保公司生產環保磚塊,社會需同步努力,希望非政府的承建商,能採用更多環保磚,同時增加玻璃用途,例如在外國會用來製造路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