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八旬失明父爭奪亡母石屋 3子女勝訴

庾業林(坐輪椅者)。資料圖片

【星島日報報道】曾在內地衛生院任中醫的八旬老翁,一直與三名子女關係融洽,直至妻子過身後,他認識一名內地女友人,並要求在澳門當醫生的幼子每月供養該女友人,惟遭幼子拒絕後,老翁在澳門控告幼子詐騙,自此老翁與子女關係變得惡劣,三名子女早前入稟區域法院向現時失明及須坐輪椅的父親,追討母親當年購入位於坪州的一間石屋,法庭今頒下判詞裁定三名子女勝訴。 法官在判詞中慨嘆,審訊期間目睹父親對兒子的怨恨,不論最終哪一方勝出這場官司,雙方關係將很大機會決裂。 判詞透露,現年83歲的被告庾業林於84年來港,早被告5年來港的妻子於翌年以8萬元購入坪洲石屋作安樂窩。被告指,妻子於06年去世後,他與3名子女達成口頭協議,將石屋贈予三名子女,自己則獲得東莞物業的半份業權及亡妻戶口內的80萬元現金及股票,並放棄遺產執行人身分。 法官認為,在考慮原告及被告雙方證供後,裁定原告證供可信,相反被告在很多重要議題上皆不能記起或拒絕作供。法官亦接納原告指父親收入微簿,根本不能負擔買屋,是母親獨自肩負養家的責任,涉案石屋亦是由她一人出錢購入,故裁定被告並不是聯權擁有涉案石屋。 法庭記者:劉瑋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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