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指對警方不滿非法庭可處理強調司法獨立

年初一晚旺角騷亂,警方至今拘捕六十四人,其中三十七名男女各被控以一項暴動罪,早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法庭將部分案件押後至四月七日,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及索取法律意見。部分被告獲准以二千至二萬元現金保釋,期間除了轉車,禁止進入旺角一帶指定範圍,包括上海街、花園街、旺角道及登打士街等及要住在報稱地址。由於有一名被告在旺角銀行中心工作,所以他由早上八時至晚上九時,獲准入旺角。有被告透過律師在庭上投訴,指被捕時,警方用警棍打至他血流披臉。署任總裁判官羅德泉指對警方的處理方式有不滿意,並非法庭處理的事,法庭不會干涉警方,強調司法獨立,法庭只處理和司法程序有關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