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九管理局財困 擬「注地」建住宅

西九藝術發展區有多幅混合用途地,可用作興建住宅樓宇。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西九文化區面對財困,第三期設施瀕臨「爛尾」。政府當局研究仿效港鐵模式,將文化區內部分或全部住宅及商業地發展權,撥予西九文化管理局,由管理局進行招標,夥拍私人發展商發展,但須向政府補地價,並以發展利潤支持文化區發展及營運經費。當局回覆本報證實,政府正考慮優先撥出藝術廣場發展區內,三幅擬作辦公室及住宅發展的土地,涉及總樓面面積六萬五千平方米,其中一萬二千六百多平方米屬住用樓面。 建造工程費急升,西九文化管理局早年獲撥款二百一十六億元,滾存至上年度的二百三十五億元,亦未能支付西九文化區所有項目興建費,音樂劇院和音樂中心等第三期設施出現「爛尾」風險。為免向立法會再次申請撥款,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主席林鄭月娥月前向立法會表示,文化區內有政府物業,扣除了地價和建築費,仍會有一定的建築利潤,如西九管理獲得發展權,發展後賺取利潤,可補貼營運開支,甚至是第三批設施建築費。 政府優先考慮的「注地」,位於西九文化區的藝術廣場發展區內,民政事務局回覆本報指,藝術廣場發展區有三幅土地作辦公室及住宅發展,並會提供零售╱餐飲╱消閒設施,現時列作「其他指定用途」註明「混合用途(2)」地帶;該地帶內進行的發展項目,其最大整體總樓面面積約為六萬五千四百一十七平方米,當中不超過約兩成總樓面面積可用作住宅用途,即一萬二千六百九十五平方米。三地高度限制為主水平基準以上一百零五米。 當局初步研究認為,若管理局獲給予部分或全部商業發展項目的發展權,即使需要繳付地價,管理局仍有機會完成整個建築計畫,並有經費營運核心文化藝術設施。資料顯示,西九文化區的酒店、辦公室及住宅用途的最大樓面面積為三十六萬六千六百平方米,當局研究先將部分發展項目的發展權交予管理局,長遠更可能交出所有項目發展權。 西九文化管理局已委託顧問公司進行評估,就融資或資金方案的可行性作詳細評估,林鄭月娥曾指,需考慮第三批設施建設時間、建築費推測、地價收入、建築成本和利潤等,即使財務可行,如政府不同意或在法律上有限制,仍需要回到立法會申請額外注資。 西九文化管理局則回應,由於擬議的融資方案只屬初步構思階段,須與政府相關政策局及部門討論方案細節,待有詳細研究有進一步結果,便會向立法會作出匯報。 西九文化區管理局董事局成員葉傲冬認為,發展權方案目前仍只是一個方向,但最重要是方案能為西九文化區提供多少資金,「如果帶來的資源只有很少,也沒有用,重點是怎樣有效地補貼。」他指出,西九現時進行的研究亦包括命名權方案,但任何方案都應保持西九對文化藝術設施的管理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