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泊司機出奇招 「搞鬼信」求免抄牌

字條內容包括「你抄左(咗)我牌,我就要自殺!」

(綜合報道)(星島日報報道)不守法司機濫用人情牌,反招網民狂轟!聲稱生活逼人的客貨車司機,疑違泊又不想接「牛肉乾」,竟在擋風玻璃張貼:「你抄咗我牌,我就要自殺!」的求情信,照片近日網上瘋傳,不少網民斥司機多此一舉。 一名客貨車司機在車上張貼以死脅逼的求情信,遭網民瘋傳熱議。自稱「賢仔」的司機,在擋風玻璃上,展示多張手寫字條,內有求情字句,請警察手下留情。 該名司機欲動之以情,巨細無遺將薪酬及伙食費、屋租和電費等開支列出,包括透露自己每日人工只得三百九十元,每月八千元收入中,屋租佔了一千三百元、電費五百元及飯錢三千元。 他又指自己生活逼人,快將連租金亦無力負擔,媽媽和妹妹等錢開飯,懇請警察高抬貴手。賢仔更在字條中寫着:「你抄咗我牌,我就要自殺!」又寫「我已經盡力,公司車,好快走!」司機亦好有交帶,留下電話讓其他受阻的司機作出聯絡。 對於騎呢司機親筆寫信向警方求情,有網民大歎香港生活艱難,停車場收費昂貴,職業司機違例泊車實為勢所逼;但亦有不少網民指司機多此一舉,認為求情信不足抵銷違法罪責,直言「如果個個都咁寫紙就唔抄,咪個個都可以違例泊車?」 大律師陸偉雄稱,司機寫這類聲稱要自殺脅逼不抄牌的字條,因沒有對執法人員的安全構成威脅,故沒有觸犯刑事恐嚇罪;其實收到「牛肉乾」只是罰款數百元,很難想像被抄牌司機真的會走去輕生,反而以虛假藉口來誘使警員不抄牌,或會觸犯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罪名。 陸又稱,若僅是正常求情字條便無問題,司機勿使用這類以自殺相逼的字條,否則分分鐘會惹上官非。警界人士透露,司機在擋風玻璃貼求情字條,一般很簡單,例如有急事要辦、肚痛上廁所等,以自殺相逼的字條十分罕見。巡警發現車輛違泊,抄牌鬆不鬆手,視乎對該車影響交通的程度,根本不會理會司機是否有自殺意圖。